都市更新葵花寶典(原文亦受邀發表在為公智庫 http://www.wisdomshare.com.tw)

王章凱,大學講師/建築及都市計畫博士候選人
2100.06.10

 

1970年代以前的英國社會福利政府為解決內城區(inner city)窳陋問題而投入高額公共開支,致經濟面臨危機。19795月,保守黨新右派(New Right)Margaret Thatcher贏得大選並擔任首相連續執政18年。Thatcher政府提出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民間資金參與公共建設提案),導入民間活力。透過便利的規定、減稅(tax discount)、補助貸款(subsidized loan)以及道路與其他設施的改善,吸引開發者注意到具建築或歷史魅力的住宅,透過再利用(re-use)來修建市中心頹敗地區的老舊建築,達到該地區與建築再活化的發展。此一時期吸引大量高知識年輕族群、雅痞以及頂客族等中產階級參與都市在活化的開發,出現回流城市運動的趨勢,但副作用是大量的仕紳化(gentrification)現象又常將低階層原住戶排擠出去。

 

到了1990年代,與先前保守黨政府的都市重生(urban regeneration)所不同的,新工黨提出都市再生(urban renaissance)思維處理都市再發展課題,意圖與社會的與生態的意涵連結,並致力於社會的正義與解放。工黨政府的都市再生概念更超越實質的環境目標,不僅關心環境品質與好的設計,也關心社會包容(social inclusion)、財富創造、可持續性發展、都市治理、健康與社會福祉、犯罪預防、教育機會與社會運動自由等等。當時的英國副首相John Prescott[1]表示:「urban renaissance 21世紀一個關鍵且基本的政治挑戰,我們需要有更多的視野來創造一個可以讓今世代與下一世代感受到希望的場所與社區。我們需要注意到所提供給人們的生活環境,我們要從一個環境的整體面來決定如何能透過新的開發創造出多樣性、活力與生命力的場域(DETR, 1999)[2]

台灣的都市更新條例也在1990年代研擬完成。浸淫在全球化氛圍下的台灣,決定了影響台灣都市再發展的法令正式名稱的原因卻是因為「無法涵蓋都市再發展的一切規範與作為」,寧願選擇在1960年代即被唾棄的都市更新一詞,並冬烘地希望透過「振興營建產業」來達到都市美化的工作。在各級政府急切地以核准通過多少都市更新事業作為政績的今天,令人想起金鏞小說中的武林秘笈「葵花寶典」第一頁「欲練神功,引刀自宮」。

在「台北好好看」這類計畫、處處鋼骨制震豪宅之後,我們的都市是不還有足夠的腹地替台灣邁向20502100的百年發展做結構性的調整。

 


[1]   現任英國工黨的國會議員,曾任Tony Blair政府(1997.05.02–2007.06.27)的副首相,兼任環境交通與地區大臣(1997.05.02-2001.06.08)以及首席國務大臣(First Secretary of State2001.06.08- 2007.06.27)

[2]   DETR (1999),“Towards an urban renaissance-Final report of the Urban Task Force, chaired by Lord Rogers of Riverside, London: The Stationery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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