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再生(urban renaissance)的目的之一就是:
透過對已開發市街地範圍有計畫(兼顧社會結構,經濟活動與文化延續)地做全盤性地機能調整, 運用混合使用(mix used)及緊密城市(compact city)的手法,使都市公共設施高效能利用,降低能源消耗,減少對自然環境的侵害, 以達到可持續性發展(永續發展)的境界.
這一點 侷限於空間改造的都市更新(urban renewal)的觀念是做不到的
所以說,看到政府一方面大力推動都市更新,另一方面又大規模透過區段徵收開闢新市鎮 /副都新/高鐵站特區.........
可以說是一種政策人格分裂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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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lw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