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是否接受士林王家劃出都市更新單元, 變更設計繼續都更, 讓願意都更者盡快回家, 看來已經有交集了:

 

1.同意更新戶:

-可以問市政府願不願意?當然是看市政府!(2012.03.22政大公行中心同意住戶記者會)

-我們又不是建商,要怎麼談接受不接受? (2012.03.22政大公行中心同意住戶記者會)

2.文林苑實施者樂揚建設

經理戴昇益: 變更都市更新計畫必須獲得全部住戶同意(立報╱呂苡榕2012-03-15)

副理張友璘:身為實施者,我們沒有權利進行大變更,那需要或得地主同意才行(2011.08.15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3.政府: 北市都更處

-處長林崇傑表示,「建商若願重新申請都更案的變更程序,可將王家劃出;但《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規定,若取得75%以上居民同意」(2011.08.15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代表江中信課長表示, 樂揚建如循都更條例第19條之1規定,在取得38戶已同意住戶 "一定比例" 同意下,變更更新範圍與設計方案,有可能將王家剔除在更新範圍外(2012.02.11 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那就趕快碰面協商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7YWCWfiF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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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lw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