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歷史共業好了

王章凱,大學講師/建築及都市計畫博士候選人
2012.04.09

都市更新條例是不是惡法,或許見仁見智。但肯定的是,條例中造成問題的條文,五大黨派(國、民、親民、台聯、無黨籍)的著力都不相上下!甚至直接在法案審查時為開發商的獲利空間向主管機關質詢[1]

都市更新政策或條例本身的問題已經不只是一黨、一人的問題。執法使否過當,與法令是否有問題可能是一件事,也可能本來兩者都有問題,不要忽略了立法與修法過程的 "人謀不臧" 已經造成法案本身有著盤根錯節的邏輯謬誤,也讓執行法律的主管機關、開發者、土地建物所有權人等各有解讀空間,但也都讓都市更新「促進公共利益」這一塊,是越走距離越遠。

如果歸責於「歷史共業」可以讓大家把藍綠之爭從修法的討論分離出去另闢戰場,讓各黨派真的能靜下心來好好面對問題、全心修法,那就算是「歷史共業」好了。

看到媒體沸沸揚揚的報導,各黨派立委也爭相發言希望內政部立即提出修法版本,個人不免憂心起來,用OK繃貼住傷口的確有助於止血,但並不能解決表面看不到的破碎性骨折。

不管你對市府拆除王家的立場為何,個人認為我們都應該意識到王家真的是為社會做了一個大功德,讓問題終於可以攤開來討論。所以,在社會付出了這麼大的代價之下,誠心希望大家在追究執行者責任的同時,不要忽略了追究問題的根源,討論修法也不要只是修掉了一些執行技術,而忽略了為什麼要做都市更新?為什麼不是「老舊住宅改建條例」?什麼樣的都市更新符合公共利益?特定基地範圍的住宅環境改善是不是公共利益?來自於公共設施投資才創造出來的「都市容受力」值不值得以廉價的「容積獎勵」方式消耗掉?……等等也應該同時思考的問題。

媒體的 "追究" 或許只是為了製造下一波的獨家新聞;政治人物的"追究"或許只是政黨間的惡鬥甚至政黨內派系權力的爭奪。然後媒體與政治人物誤導了民眾的視聽,跟著混淆了問題根源,將真正得承受一切錯誤政策後果的人民變成極端對立的兩個對抗族群!

更希望不要只是促成某些人下台,而讓有問題的條例繼續造成傷害。因為,如果只是政治鬥爭,下一個執行者剛好樂得繼續「依法行政」。



[1]興趣者可以一一上網查閱歷次都市更新修法時,各黨派提案委員的「說明書」,以及立法委員的質詢內容。或者筆者的「都市更新條例解密」系列文章。相關內容可在《立法院公報》中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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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lw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