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心希望「文林苑事件」不涉及公共利益

王章凱,大學講師/建築及都市計畫博士候選人
2012.05.01

今天(2012.05.01)看到社群網站上貼出署名為「文林苑自救會」的函,邀請不同意參與都更的王家一起到市議會參與「文林苑協調會議」。標題訂為「好鄰居手牽手一起回家」的「邀請函」上,開頭是這麼寫著:

最近看到文林苑的風波鬧得這麼大,引起各界這麼多的關切,我們心中真是五味雜陳。每天回到老家,還是一片殘破,基地上竟然還有輪流徹夜守候的學生。充滿過去回憶、未來憧憬的家園,如今竟然淪為一個社運據點!更是令人無限傷痛,難以接受。

但願「好鄰居」的「無限傷痛」是不捨學生們如此的付出,更因為傳統純樸的台灣人天性,對於無關公共利益的私人事務卻受到社會各界給予高度的關心,因而打從心裡覺得「受當不起」,感謝的同時也自覺有「難以接受」之「重」。所以,發揮社區營造的精神,「自己的家園自己守候、自己的問題自己協調」。

但願這封邀請函並沒有「排除」過去以來的「社會關心」的意思,但願「好鄰居」所寫的「無限傷痛」,不是針對為凸顯社會公義、阻擋建商粗暴的進行拆除與興建而「輪流徹夜守候」在王家廢墟的學生們,而所表達的心理與言詞上的痛恨

更衷心希望「好鄰居們」在開「自己家園自己守候」的協調會時,能先對社會的關心,特別是來自四面八方的年輕學生無私的奉獻先給予肯定與感恩!

為,如果這是一件「好鄰居」自己解決「利益上認知差距」的會議,然後邀建商來出錢擺平,很明顯的只是一件與社會所關切的「公共利益」無關的事務,那麼,我們自此可以理解也認同

1. 系爭案件只是一件普通的「合建案」商業行為。

2. 從頭到尾只是「商業利益紛爭」與「民事糾紛」。

3. 不符合都市更新條例立法意旨「增進公共利益」

4. 與「公共利益」無關,「好鄰居」應與建商變更設計放棄申請都市更新之容積獎勵與稅費減改以一般的建築案件申請,以免落人「掠奪公共資源」、「濫用社會公器」之議。

5. 同學們,你們的投入與努力已經讓當事人釐清事情的真正面貌,那邊沒有公共利益的問題,任何「社會賢達」都不應逕予干涉。

6. 政府官員是否要出席「民事糾紛」的協調,請自斟酌。


祝好鄰居們開會愉快!社會大眾應該也會「樂見其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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