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利益:

是一種願意,有能力包容, 更能夠成就更多"個人利益"的"利益".

所以, 根據此一理解, 以及都市更新條例第一條的規定, 現在的都市更新,
極少是與"符合公共利益"這個最卑微的要求沾得上邊的!

文林苑的都市更新案, 松山五分埔遷建基地都市更新案是否具備公共利益, 應該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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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lwin W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