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輸最大!
王章凱,大學講師/建築及都市計畫博士候選人
2012.03.21
今天媒體對於士林王家的都市更新案有兩種不同的報導,「文林苑都更釘子戶隨時強拆」(中國時報) ; 「『都更受害』來挺士林文林苑王家不搬」(聯合新聞網)。讓我想起1998.10.22 〈都市更新條例(草案)〉三讀審查會的一段討論:
立委柯建銘質詢當時的內政部長葉金鳳。柯委員有以下質詢(節錄自立法院公報vol.87, no.04 委員會記錄 p313-315),不幸言中執行13年下來的更新條例:
‧ 無論是採取二分之一或三分之-的排除標準,對人民的財產權或多或少都會產生影響,也會造成公權力下放,甚至會不會造成財團炒作的工具,均應予審慎思考,否則,整個社會的公平性將蕩然無存。
‧ 完全委由一般民眾做,他們看到的將只是商業利基。
‧ 我們不能光是為了都市景觀或商業利益而改建,以致造成整個社會的大衝突或大暴動。
‧ 請問多數人可以將少數人的財產權強制排除掉嗎?公權力可以交給一般的民問公司去執行嗎?
‧ 都市更新並非只是將景觀改善,或製造出某些商機即可,如果光是這樣的話,恐怕將來此項條例將變成財團炒作土地的大工具,因為他們只要買通1/2或2/3以上的住戶,然後就可以把所有的人趕走,不知內政部是否曾考量過這個問題?
‧ 財團介入都市更新之後,當地整個價值都將有所變動,屆時原來的居民是否仍有能力居住在當地,恐怕也是一個問題。總之,在討論都市更新條例之時,內政部首先必須釐清侵犯人民財產權,以致有違憲之虞的問題。
都市更新至今,
不管士林王家是被拆了、還是留下了,
期盼關心此一新聞的人,特別是「專業人士」,
都不應該 "慶祝" 或 "竊喜" ,心情應該是沈痛的,
因為我們的專業沒有發揮功能,
讓政府變成形象的輸家,讓人民變成最慘的失敗者-
容我再強調一次,
不管是拆了,還是留下了,
人民都在這一場利益遊戲中,輸掉憲法保障我們的基本權,輸掉了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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